2003年4月2日19时许,河北人蔡明新在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藏舟桥附近,将骑车路经此地的妇女周某击昏后,拖至路边一简易棚内将其捆绑,劫走周某身上的400元现金和2枚金戒指,并实施了奸淫。经法庭查实,周某因颈部遭受机械性力量作用致窒息死亡。温州警方经过侦查发现,系河北人蔡明新流窜作案,并于2004年1月6日将蔡明新抓捕归案。在瓯海区看守所关押期间,蔡明新在看守所民警的感召下交代了自己在河北所作的另一起案件:2002年7月12日凌晨,爬窗潜入唐山市冀东监狱宿舍楼一个房间里行窃,被房主发现后便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分别将男女主人刺成重伤后逃离现场。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蔡明新所交代的案件早在2003年11月26日就已经结案了:冀东监狱原二支队政治部主任李久明因涉嫌此案而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后,李久明朋友纪桂林的不断努力,法学专家上书,中央领导、河北省委主要领导相继做出批示。
2004年9月17日,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赴温州查证蔡明新供述情况的真实性;赴唐山调查对李久明刑讯逼供相关情况。10月7日,河北省公安厅组成专案组进驻唐山。11月26日,在经历了866个蒙冤负屈的日夜后,李久明被无罪释放。唐山市对李久明进行了国家赔偿,李久明共获国家赔偿4.8万元。
此外,对涉嫌刑讯逼供的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分局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等7名有关人员进行了公开审判。
至此,一场冤案终水落石出。
致敬律师:
朱爱民等律师着眼于本案关键证据,查找破绽,指出本案存在的刑讯逼供,缺少作案时间等关键证据,顶住压力坚持为李久明进行无罪辩护,屡屡碰壁,困难重重,最终为其赢得公正判决,使沉冤者得以昭雪。向你们致敬.
致敬记者:上百位记者连续报道,记者们为真相而奔波,为公正而呐喊,引发中央高度关注,也不会有此后的迅速解决。他们用睿智、良知、担当,大写了媒体人的职业操守,向你们致敬!
各方力量的努力,终于成功挽救了一个无罪之人,及时制止了这一起冤案。正义虽然是迟到的,但为正义而奔走的各方力量却是真切的。向所有为这起冤案奔走呐喊的正义人士致敬!
要坚信:无论曾遭受多大的冤屈,只要不绝望,就永远会有希望!你坚持,正义的力量就陪你到底!我们的正义记者就陪你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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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撰稿:张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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